2006年1月1日

看林奕華<情歌已死>

1月1日,人人都為元旦而快樂,但於我,今天不是個特別的日子。

我如常到書局看書。但今天有點不同,今天看的文章,屬於一位我不認識的作家。今天,看林奕華的散文。

之前已在網絡上、報章專欄及其他作者筆下見過「林奕華」,見過幾次,這個名字應該挺有名氣的。

書名為《等待香港》,副標題是「娛樂篇」,未看內容,已知是一本諷刺娛樂圈的書。翻開一看,他不說電影,說「明星」、「樂壇」。文章的觀點,說實話,很多人知道,但絕少人明白。以我個人的眼光看,最矚目的文章是<情歌已死>。此文的主旨,和昨天我與朋友的對話主題差不多,都是說,香港的情歌已死。

情歌死了?

你會奇怪,我們明明被情歌包圍了,怎麼說情歌已死呢?差矣,我說的情歌和你們眼中的「情歌」不同,情歌是講愛情的,但你們喜歡的是失戀歌,歌中的愛情即使存在過,也已經死去。

林奕華說,香港的K式歌曲要受歡迎,先決的條件是「失戀」。無可否認,受歡迎的流行曲來來去去都圍繞著「失戀」的,作詞人彷彿徘徊在「失戀」的境地,無法抽身。如我一貫的見解,歌詞的思想淪落到如此地步,不能怪作詞人,反之,聽者要負上很大部分的責任,因為,有這樣的聽眾才有這樣的歌。歌曲是順應市場的需求而生的,很大程度上,歌曲反映了聽眾的思想。作詞人黃偉文便以「污點證人」的身份說過:「本地唱片業對成功方程式的迷信我倒是知道一點,你永遠想像不到要向唱片公司申請一首『唔慘』的慢歌來寫有多艱難。」失戀歌如此橫行無忌,是因為市場有無窮的「需求」。而香港人失戀頻率之高,可想而知。

在上一年代,香港的樂壇尚未淪陷時,可謂百花齊放。除了真正的情歌外,還容納不少說理、勵志及親情歌曲,為什麼,現今樂壇卻被失戀歌佔據?要找出其中的「導火線」,可以留意一個社會現象:近年來,年青人很早便開始拍拖,甚至早在中學階段。這是好事嗎?這樣的「愛情」有質素嗎?定論看似難下,答案卻顯而易見。蜜運中的人是不會喜歡失戀歌的,「慘歌」既然得到認同,其主要對象又為年青人,那麼看看歌詞,便可一探年青人的愛情觀。他們覺得,愛是一個「慘情世界」。

林奕華列出了幾首歌,說明香港人的感情生活素質。其中提及《好心分手》,我想,若加上《愛與誠》,便可概括出香港人對愛情的「觀感」:別再做情人!既然難捱,無謂再拖,是好心的話就一早放開我,做貓做狗也不繼續做情人;林又提到,要了解香港人在精神狀態上的失衡,可從《爛泥》、《垃圾》、《絕》等歌中找到頭緒,依我之見,要數「自貶自虐」式歌詞,不得不提上年度的大熱K歌《無賴》及《好人》,綜合起來,可以得出以下結論:好人是沒人喜歡的,無賴的舊愛卻長如「一匹布」。「我」雖為爛泥,是垃圾也好,至少,願為愛情而化蝶!

「越慘越好」,正是香港人的愛情觀。想來,也覺恐怖。愛情在香港人眼中看似無比重要,但同時又如此不堪;「情歌」充斥樂壇,泛濫,原來正正象徵愛情已死!

走在街上,成雙成對的情侶滿面春風,她們面上的笑容是假裝的。聽過大受歡迎的K歌,你會明白,香港人的「愛情」是如何悲慘的一回事。

我想告訴林,我最喜歡這一句,「沒有任何文字比香港式的K歌更能象徵『愛情已死』。」

2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其實這現象也不是香港的樂壇獨有吧。看看美國的 Billboard,不也是充斥著慘情歌嗎?

還有,「慘」這主題也不只是在音樂裡流行。最好賣的流行小說,常常是講失戀的。年輕人寫網誌,常常都圍繞著這樣慘、那樣不滿地寫。

可能慘歌的流行,只是反映著文學創作普遍都是以無病呻吟作其動力的吧。

匿名 說...

失戀歌不是香港獨有,但比例上,香港是出產最多慘歌的地方之一。你知道,香港的慘歌長期霸佔著市場;外國的慘歌卻不能做獨市生意。

還有,「慘」,當然不止於流行音樂。流行音樂只是受市場的主導而運行,「有這樣的人,才有這樣的歌」。真正「慘」的,是聽歌的人,而聽歌的人亦會看書,所以主流小說的故事全都有需要混入大量「慘」的元素,才有讀者。

我個人覺得,失戀歌得以橫行,不是受流行文學影響,而是受社會風氣影響,特別是年青人的風氣。一個「慘」字,能引起多少年青人的共鳴?無法想像!

你提到年輕人寫blog,常寫慘事,這點無可否認。面對面時,你一定發覺不到他們原來有這麼多「慘事」,看blog,才看到他們的真正世界。單憑眼看,你不會看出真正的、年青人的「世界」,但看歌詞,就看得到。

p.s.
你是 uselessgirl 嗎?